社会各界共建无烟环境 实现“无烟亚运”
2010年广州亚运会日益迫近,“无烟草环境”是城市美好生活的标志之一。环境烟草烟雾是室内环境污染物之一,严重损害吸烟者与被动吸烟着的健康。继2008年“无烟奥运”在我国成功举办之后,打造“无烟亚运”更是我国每一位公民的期待和责任。
为了实现“无烟奥运”,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都制定了无烟政策,不仅扩大了禁烟场所范围,包括室内和户外场馆,赛场的看台,主新闻中心和广播中心赞助商搭建的服务设施、酒吧、饭店、奥运村的生活区和餐厅等,而且明确强调这些禁烟措施在奥运会结束后依然有效,以保护公众免受吸烟和烟草烟雾的毒害。
早在1995年,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规定了医院、图书馆、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影剧院、歌舞厅及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吸烟区,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也应设置吸烟去。2009年,《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已成形,对于控烟工作的力度有所加大。
作为全球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我国于2005年批准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我国庄重承诺,2011年,即《公约》生效5年后,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根据《公约》,缔约国政府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规定在公共场所无烟。广州“无烟亚运”将是推进广州公共场所无烟立法的有利契机。
作为以保护公众环境权益为使命的全国最大的环保民间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将于2009年相继在全国七个城市(上海、杭州、广州、天津、沈阳、青岛、北京)召开控制吸烟立法环保行动,与当地政府部门,环保民间组织、环境领域专家学者及媒体密切合作,积极促进我国控制吸烟立法的转变,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出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携手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倡导无烟生活文明法师,拒绝被动吸烟,创建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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