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南海网日本媒体报道,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一案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进行了首次口头辩论。据共同社报道,原告方指出,日本政府对化学武器毒气泄露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要求其道歉并赔偿48名受害者及家属14亿3440万日元(约合8997万元人民币)。日本政府表示将抗诉到底。 2003年8月,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日军遗弃化学武器毒气泄露事件,造成1人死亡、43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据原告律师介绍,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虽向中方支付了3亿日元的“遗弃化学武器处理事业相关费用”(其中90由中国政府转交受害者),但不承认这一行为是“履行责任”,始终未对受害者进行任何救助。由于日本政府迟迟未作出诚实答复,受害者于2007年1月25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原告代表陈荣喜(36岁)和王磊(17岁)当天旁听了法庭辩论并出席了之后的记者会。据陈荣喜介绍,他与女儿陈紫薇(当时9岁)因接触毒气污染的土壤而长期患病,他本人已无法工作,正为如何养育女儿而苦恼。王磊本是爱好足球的健康少年,他同样因接触毒气污染土壤而免疫力低下并接受了皮肤移植手术。因一些家长害怕子女受传染,他在学校受到歧视。两名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正确认识历史,还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早日拿走(遗留化武),不要再伤害无辜”,并希望日本法院“还我们一个公道”。 据原告律师南典男介绍,此案的重点在于毒气泄露事件发生于日本政府批准《禁止化学武器条约》(1995年)并与中国政府交换备忘录承诺处理遗弃化武(1999年)之后;日本政府违反自身义务的长期不作为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出赔偿。原告的讼状长达44页,其中称毒气泄露事件“剥夺了原告等人的全部人生和人格”;日本政府在战后非但没有努力收集有关遗弃化武的情报,反而“烧毁毒气武器的相关资料、隐瞒销毁了重要情报”。南典男律师表示,将通过诉讼究明日军遗弃化武的来龙去脉,明确日本政府的法律责任。 陈荣喜和王磊还将在东京参加恳亲会与支持他们的日本民众进行交流,并将到医院接受检查。他们将于9日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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