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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情通报:警惕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

http://www.51xue.org.cn  2009/5/2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本报海口6月19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陈洁宜)针对当前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的现象,公安部今天向省公安厅发来警情通报,要求提醒我省有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犯罪特征:手法多样,向有组织犯罪发展  据公安部透露,当前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主要有以下5个特征:  一是犯罪手法多样化。犯罪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伪造单位证件骗租、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方法。  二是系列案件多发。犯罪分子通常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如200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系列案件中,五个犯罪团伙连续诈骗25家租赁公司的车辆110辆,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  三是向有计划、有组织犯罪发展。犯罪分子作案前进行预谋,选择作案时间、对象和销赃地点,制定周密作案计划。  四是涉众型案件增多。  五是犯罪分子重复作案现象严重。犯罪分子多是欠债无业人员,为偿还高额赌债等债务,陷入了“租车—抵押骗钱—挥霍—再租车”的怪圈,拆东墙补西墙,屡屡作案。  警方提示:可从五方面加强防范  针对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的特点,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中加强防范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程序。汽车租赁公司应当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租赁规程,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全面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二是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不能单凭租车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出租车辆。  三是设立有效担保。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别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四是加强对租赁车辆的跟踪管理。一方面,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车反馈条款,与租车人保持充分联系,及时掌握车辆去向;另一方面,可在车上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随时了解车辆行踪,一旦车辆被骗,也可根据有关信息寻找,从而减少损失。  五是可通过建立行业协会、行业网站等平台,及时掌握犯罪信息。行业协会可定期发出预警,公布近期作案的犯罪分子及其作案手段,提醒各租赁公司加强防范,减少因信息不畅引发的系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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