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法院网(作者:蒋秀凤宋萌张伟东)曾任北京永基世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王硕,假借名义使用虚假材料诈骗银行个人房屋销售按揭贷款1.6亿余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6月至2004年间,王硕在收购建国公寓项目过程中,以北京裕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的房屋销售合同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等材料骗取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崇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个人房屋销售按揭贷款共计1.6亿余元,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公诉机关认为:王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现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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