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国法院网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山形县酒田港的6名原中国劳工此前将日本政府和运输公司“酒田海陆运送”(原酒田港湾运送公司,位于山形县酒田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总计约1.5亿日元。31日,该案在山形地方法院展开了进程协商,原告方要求地方法庭对被告方进行和解劝告,但被日本政府以“和解困难”为由拒绝,由此,为达成和解进行的协商最终不欢而散。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协商结束后,原告方律师团透露了上述消息,并表示将继续与运输公司进行交涉。 据起诉书所述,原告于1944-1945年间从中国被强掳到日本充当劳工。在严冬的酒田港上,他们身穿单薄的衣衫从事卸煤等劳动,其间伙食粗糙并且遭受暴力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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