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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将作为单列案件查办警方将严处施暴者

http://www.51xue.org.cn  2009/5/2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7月31日央视国际今天(31日)公安部向媒体透露,拟将“110”接警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作为单列案件统一备案查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此举将有助于公安部门接处家庭暴力报警、采取庇护措施以及及时与妇联、司法等部门实施联动等。  据介绍,以前警方查办家庭暴力案件时,根据案情将其或归入一般婚姻家庭纠纷或归入伤害案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说,将把家庭暴力作为单列案件类型,需要制定更加具体细致的内部工作程序,以便警方介入时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处警、案件处理、法医鉴定、庇护措施以及公安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动等方面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据了解,目前警方干预家庭暴力存在一定难度,主要为法律没有明确警察对家庭暴力干预的操作细则、受害人不愿求助警方、家庭暴力举证难、民警干预家暴未被列入考核四方面。  记者追访  去年丰台区妇联和丰台公安分局建立了公安机关反家暴干预机制,承诺丰台“110”对接到的家庭暴力报警全部出警。今天记者采访丰台妇联调研维权部负责人景女士了解到,受害人如向警方提出要求,称生命受到威胁等,警方可将施暴者带至派出所,予以训诫甚至拘留等处理,屡犯不改者将被记入档案,在诉讼时可由相关部门提供事实材料。  景女士告诉记者,以前警方对家庭暴力案件,一般不列入刑事或治安案件,“可管可不管”。丰台区列入全国干预家庭暴力试点后,110指挥中心、派出所已把干预家庭暴力列入职责范围内,接到报警电话后100%出警,对情节轻微的家暴案件进行当面制止、批评教育。对受害人提出生命受到威胁等要求的,警方将采取强制措施,把施暴者带至派出所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记入档案,待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由妇联等部门提供事实材料。  景女士认为,目前干预家庭暴力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受害人顾虑感情、家丑不愿外扬等,多数不愿通过报警解决。而且干预家暴目前仅局限于肢体暴力方面,精神和经济控制等暴力还远未得到重视。(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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