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南海网两名印尼人,在海南七洲列岛以东附近海域运送柴油1603吨,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海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初,被告人刘某(另案处理)分别找到被告人郑俊和等6人,提出可以帮助联系介绍到外轮上工作,月薪2500元。随后,刘某索要郑俊和等6人照片办理海员证。同年11月25日晚,郑俊和等人接刘某通知来到福建平潭后,上了一艘事先安排好的小船,在没有办理任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偷偷乘船前往台湾高雄。11月27日,郑俊和等6人登上停泊于高雄港内的玻利维亚籍油船——信心号。其中,郑俊和担任业务员负责全船工作。随后,台湾的洪某(另案处理)到船上将制作好的船员证交给郑俊和等人。 同年12月15日,被告人阿拉发、卡林等9名印度尼西亚籍船员自印尼到高雄也登上信心轮。其中阿拉发任大副,卡林担任轮机长兼翻译。今年1月15日,郑俊和接到洪某的电话指令,通知阿拉发将信心轮从高雄港外锚地开到港内装了约2000吨柴油。 今年1月31日中午,台湾洪某电话通知郑俊和将信心轮开到中国海域给中国的小船卖油,并在途中接一位信心轮新船长,待卖完油后将船开往越南宏基港。同时,洪某还告诉郑俊和,到中国海域后会有中国的小船用代号方式联系买油,其中信心轮的代号为“大象”,中国小船的代号为“328”。 今年2月2日深夜,在信心轮航行到海南七洲列岛东部附近海域时,郑俊和听到有中国小船在用代号“328”呼叫。之后,郑俊和通知停船就地给中国小船过驳柴油约180吨。紧接着又有第二艘中国小船联系,双方再次过驳柴油175吨。2月3日凌晨3时许,当第三艘中国小船过驳142吨柴油准备离开时,被海警发现,将两船截获,当场查获柴油1603吨,价值人民币800余万元,涉嫌走私偷逃应缴税款14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俊和、阿拉发、卡林逃避海关监管,在中国境内走私柴油,牟取非法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走私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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