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法院网(作者:刘云伶)因在分管煤炭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山西临汾市原副市长苗元礼日前被开除公职。这是记者在山西省纪委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山西省纪委副书记张晓亚表示,苗元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利用掌管的煤炭生产、安全审批权、管理权、监督权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也是一起党外领导干部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案件。据介绍,苗元礼1991年9月任翼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1年1月任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1月当选山西省九届政协常委。2006年4月当选临汾市第二届人大代表。2007年8月27日,苗元礼被公示为山西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期间,山西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收到对苗元礼有关问题的举报、反映。经初查,9月5日,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认为苗元礼存在重大违纪嫌疑,山西省委同日决定取消苗元礼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资格。11月7日,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组成专案组,对苗元礼有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苗元礼在担任临汾市副市长,特别是分管煤炭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审批减免、缓交煤炭资源价款,整合资源、关闭和保留煤矿,批拨煤矿维简费,安排子女上学、在工作中给予关照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生活腐化,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大额利益,影响恶劣。经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查证,初步认定苗元礼涉案违纪违法金额达700余万元。经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依照有关规定,2008年1月22日,山西省政府作出开除苗元礼公职的决定。2008年1月11日,苗元礼被临汾市人大依法罢免第二届人大代表资格。据了解,苗元礼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临汾市两名煤炭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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