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央视国际记者19日从不同权威渠道获悉,十届全国人大创设的“专职常委”制度在新一届人大将进一步深化,十一届人大将继续设专职常委,并增加人数。 “一些计划中的专职常委候选人已经被放到相应省份,在地方上参加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一名接近全国人大的人士说。 据其透露,选拔的方式和标准和上届相似,还是年纪轻,有专业背景。专职常委经过五年的实践,上届十名专职常委中,有四人被提拔到人大行政领导岗位。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与增设专职常委并行的是,2007年3月份,全国人大对立法工作体制作出调整,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承担立法工作的各项职能,负责统筹立法工作全过程。 专职委员制度清晰化 “上一届专职委员的工作是出色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在本届人大留任。”全国人大一名人士表示。 自十届人大19名特别委员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以来,经过了五年发展,专职委员制度的走向已经逐渐清晰。 2003年3月15日,159名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名单中,出现了19名“特别”委员。这些人或是来自政界的司局级干部,或是来自学界的知名学者,一个共同特点是都年富力强,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 此后不久,他们中的10人即卸去了原有职务而将行政关系转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成为专职委员,全职全心地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当年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了一项新任命:10名年轻的专职常委为7个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此举意味着专职常委拥有了行政职务和相应的行政级别。 “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新人的作用,需要给他们更大的空间及权力,所以设立了主任委员助理一职。”全国人大一位人士说。 一年之后有四人得到进一步的提拔:信春鹰(原职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沈春耀(原职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晔晖(原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申诉厅厅长)和李连宁(原职务是教育部部长助理)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秘书长。 “从这些提拔任命,可以看出有关方面对这些专职委员工作的肯定。”全国人大方面有关人士说。 而19名特别委员中的另外9名,虽未获得行政职务,但在参政议政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郑功成委员,一直在《劳动合同法》等社会保障方面屡屡发声。 “上一届专职委员的工作是出色的。本届人大还将增加专职委员的人数。”人大方面有关人士表示。 现在虽然各省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陆续选出,但还需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法工委扩编扩权 全国人大常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四点:立法、监督一府两院、任免官员及决定权。现阶段立法是人大工作中最重要也最专业的一块。与人大专职委员改革同时进行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的扩编扩权。 2007年3月,全国人大对立法工作体制作出调整——法工委承担立法工作的各项职能,负责统筹立法工作全过程;把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以下简称“秘书二局”)的拟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职能,合并到法工委,并撤销秘书二局,成立法工委立法规划室。 曾参加过多次立法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说,这将有利于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从而减少法律之间撞车的现象。 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职能,原来是由全国人大办公厅的秘书二局负责。 秘书二局一般会先召集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等部门,提出各自在未来5年或1年的立法计划。经过协调后,召开专家会议听取专家意见,最后确定立法规划,并提交委员长会议审议,再由委员长会议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将立法工作的各项职能统筹到法工委后,立法的统筹性和专业性将得到加强。 在编制上,法工委也得到扩编——九届人大期间,法工委编制是略超100人,而十届人大这五年,法工委编制近200人(实有工作人员170多名)。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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