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人民网昨日(26日)上午8时50分,(湖北)省政府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8名新提名人选,准时走进省人大常委会7楼会议室,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历时两小时的开卷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13部法律法规。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规定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作为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3年我省制定的《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拟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近30名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人员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强调,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目的是督促拟任人员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观念,自觉树立接受全省人民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记者张小燕、通讯员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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