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国法院网(作者:王悦)由于几年来连续向全国300多家大小网站维权,詹启智和他的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逐渐出了名。2007年,一篇指责三面向公司为“网络撞车党”的文章被金羊网刊登并被其他网站转载。三面向公司认为其名誉权受到侵害,便分别将羊城晚报、金羊网和百度等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5万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这些案件。三面向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9月25日,金羊网刊登了《“网络撞车党”频频出击挑战法律空挡》一文,不仅指责三面向公司的依法维权行为是“假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而且直接指称三面向公司“所作所为实则与广州街头不时上演的自残索赔闹剧‘撞车党’有异曲同工共之妙”,且在标题中直接指称三面向公司为“网络撞车党”。再者,该文指称三面向公司“挑战法律空挡”缺乏依据,该文指称的“青海省信息中心和北京中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选择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与三面向公司对簿公堂,终二审法院驳回三面向公司不当牟利的诉讼请求而讨回了公道。”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误导侵权网站和社会公众应当违背著作权法的基本规定,坚决不与三面向公司和解,为公司的依法维权设置舆论障碍。三面向公司认为,“撞车党”是指那些社会渣子采用无赖的手段故意撞车以讹诈钱财为目的假撞真讹诈的非法行为或不法分子。而金羊网刊登的文章指责三面向公司维权行为是“网络撞车党”,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在三面向公司给金羊网发出侵权通知后,金羊网对相关页面已经删除。2007年11月19日,三面向公司发现通过“百度快照”还可以阅读侵权信息,证明该侵权信息是存储、复制在网站服务器内。三面向公司认为,百度公司这种行为扩大了该侵权信息或作品的侵权范围、延长了侵权持续行为。百度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使该作者的诽谤和侵犯三面向公司名誉权的非法行为得以不断扩大,百度公司与文章原作者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于是,三面向公司分别向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和广东金羊网络传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信息时报、羊城晚报、金羊网、百度网等多家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与此同时,三面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启智还以“网易”在其网站上刊登的《你被“网络撞车党”詹启智告了么》一文,指称其为“网络撞车党”,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为由,将广东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也告上了丰台法院,同样提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目前,这些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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