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天涯法律网最近,文昌市法院院长包允贤邀请市里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带领执行人员到文教、昌洒等地慰问特困申请执行人,给他们送温暖、献爱心。其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人林某某又获得了5000元的特别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由衷感谢。该院自去年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以来,共向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49050元。这种做法在我省尚属第一例。林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卧床6年,上有年过八旬的老母亲,下有两个年幼尚在读小学的儿女,妻子已因不堪生活重负而弃家离走,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被执行人王某是农民,家境贫穷,其妻子患有子宫癌无治病亡,无财产可供执行。几年来,该院尽最大努力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及社会捐助等形式,给予了林某某一定的经济帮助。2006年民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只给他解决200元钱的救助,他当时认为政府、法院是在应付他,拒绝接受,对抗情绪激烈。他的家属曾多次上访、告状,增加了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申请执行人赔偿费拿不到,生活陷入困境,执行难如何破解?为有效缓解这部分申请执行人的特殊困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和谐,该院于2007年7月正式出台了《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司法救助制度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同时由市财政部门每年拨付10万元启动资金,正式启动执行案件司法救助程序。此后,林某某两次获得司法救助金10000多元。当第二次收到救助款时,林某某激动地说:“法院真正能为我们这样特困申请人办实事,帮助我们顺利度过生活难关,被执行人也无钱赔偿我,法院却救助我这么多钱,这件案子就结案吧,今后我决不上访、告状了。”他的亲戚也说:“春节快到了,你们没有忘记我们,给我们送来了温暖。”包院长发现病房内条件非常简陋,还答应第二天为林某某解决一台电视机,供其收看电视新闻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新面貌等,以增强生活的信心。此举有效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促进了司法和谐。自《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08年1月23日,该院已向26宗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49050元,有效地解决了这些特困申请人的生活难题,促使当事人从不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到逐渐理解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投诉和涉执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据文昌法院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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