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被查含违规成份谁剥夺了我的知情权?
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私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
关于知情权的范围,一般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指司法机关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笔者认为,知情权涉及公法、私法领域,既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其内容应包括属于公法领域内的事务,同时也应包括属于私法领域内的事务,故笔者比较赞同“三权说”:即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
知情权这一概念首先在美国提出。二战前,知情权只是新闻记者的主张和口号,二战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知情权,1976年国会又制定了《阳光下的政府法》。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消费者,要了解一下何为知情权并不难,用百度搜索一下网页一查就行了,难就难在我们的知情权是否能真正得到尊重。许多的事实一次次证明,作为消费者所应具有的知情权一次次被剥夺了。
据新华网5月11日报道:当盛夏即将来临,王老吉的产品广告在各地电视台铺天盖地向我们涌来时,一个让我们担心的问题终于出现了!在王老吉饮料中,有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这就意味着王老吉在饮料中擅自添加了别的成份和药材。5月11日,卫生部召开了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发布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确实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
严卫星说,关于王老吉茶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是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部也发布过名单,王老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的确不包括在内。
严卫星进一步表示,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清理在食品中添加的各种各样的物质。似于OMP等等,还有许多原料,下一步卫生部都会组织专家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哪些东西将来可以在食品中添加的,哪些东西不可以在食品中添加,哪些属于保健食品管理的原料,加以进一步归类、清除。
就是这么一条几百字的短消息,让我看后浑身还是冒起一层冷汗,从康师傅使用自来水(而非产品说明中标注的天然矿物质水),到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从特伦苏添加OMP,再到王老吉被查出擅自加入一些成分和原料,作为消费者,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所使用的产品中到底加入了哪些成份,我们的知情权被一次次剥夺,我们的情感被一次次欺骗,然而,谁来对我们负责?谁会让我们放心呢?
其实,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求的并不多,我们只是想知道真相,知道我们所使用的产品里究竟加入了什么?知道我们使用的产品质量是否有保证?然而,让我们一次次失望的是,作为消费者,我们一直被蒙在鼓里,每一次都是商家的谎言被揭穿后我们才知道事实真相!我们真的很不解,难道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就这么难得到维护吗?(新浪博客)
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私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
关于知情权的范围,一般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指司法机关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笔者认为,知情权涉及公法、私法领域,既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其内容应包括属于公法领域内的事务,同时也应包括属于私法领域内的事务,故笔者比较赞同“三权说”:即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
知情权这一概念首先在美国提出。二战前,知情权只是新闻记者的主张和口号,二战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知情权,1976年国会又制定了《阳光下的政府法》。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消费者,要了解一下何为知情权并不难,用百度搜索一下网页一查就行了,难就难在我们的知情权是否能真正得到尊重。许多的事实一次次证明,作为消费者所应具有的知情权一次次被剥夺了。
据新华网5月11日报道:当盛夏即将来临,王老吉的产品广告在各地电视台铺天盖地向我们涌来时,一个让我们担心的问题终于出现了!在王老吉饮料中,有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这就意味着王老吉在饮料中擅自添加了别的成份和药材。5月11日,卫生部召开了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发布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确实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
严卫星说,关于王老吉茶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是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部也发布过名单,王老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的确不包括在内。
严卫星进一步表示,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清理在食品中添加的各种各样的物质。似于OMP等等,还有许多原料,下一步卫生部都会组织专家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哪些东西将来可以在食品中添加的,哪些东西不可以在食品中添加,哪些属于保健食品管理的原料,加以进一步归类、清除。
就是这么一条几百字的短消息,让我看后浑身还是冒起一层冷汗,从康师傅使用自来水(而非产品说明中标注的天然矿物质水),到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从特伦苏添加OMP,再到王老吉被查出擅自加入一些成分和原料,作为消费者,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所使用的产品中到底加入了哪些成份,我们的知情权被一次次剥夺,我们的情感被一次次欺骗,然而,谁来对我们负责?谁会让我们放心呢?
其实,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求的并不多,我们只是想知道真相,知道我们所使用的产品里究竟加入了什么?知道我们使用的产品质量是否有保证?然而,让我们一次次失望的是,作为消费者,我们一直被蒙在鼓里,每一次都是商家的谎言被揭穿后我们才知道事实真相!我们真的很不解,难道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就这么难得到维护吗?(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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