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寿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健全五个体系、完善四项制度、创建一批品牌、确保质量安全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五个体系,夯实蔬菜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和分管市长任正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村一级明确村两委成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市、镇、村三级全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市、镇(街道)、村、户层层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责任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健全完善蔬菜标准体系。按照“完整、接轨、简便”的原则,围绕蔬菜生产、管理、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初步制定完善了新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三是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街道)、基地、加工企业、市场建立了蔬菜质量检测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交易、便于管理”的原则,对村头地边蔬菜交易市场按照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的“六有”标准,集中开展了规范整顿。对镇(街道)原有基地检测室又投资200多万元新上了28台高标准检测仪器,14个镇(街道)全部配备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四是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全市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五是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市政府从标准化生产技术引进、研发入手,与50多家科研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建成了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了中国农业大学寿光蔬菜研究院,研发了4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优良品种,推广新技术100多项,引进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蔬菜良种600多个。
二、完善四项制度,强化蔬菜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完善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制度。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镇(街道)包村、干部包农资门市部农资质量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政府对各镇(街道)下达检测任务,每月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200个,每年速测蔬菜样品不少于33000个。农业部门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信息,同时,建立了检测结果通报和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的追根溯源,坚决杜绝不合格蔬菜的产生。三是完善蔬菜基地认定、准出制度。由农业部门设立基地认定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坚决不予申报。加强对基地后期管理,建立指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产地环境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制度,所生产蔬菜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经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持质量合格证明上市销售。四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村头地边市场等市场和蔬菜销售组织、个体购销者等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凡无蔬菜质量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
三、创建蔬菜品牌,提升寿光蔬菜质量安全档次
一是合理制定规划。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要求,坚持“独、特”和具有不可复制性原则,充分挖掘优势农产品资源,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不断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目前已有325种农产品获得优质农产品认证,打造了“乐义”蔬菜等十几个知名商标。二是积极推广品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聘请专业公司对品牌进行设计包装,并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北京、上海、青岛、烟台等大城市农产品对接会,从2000年开始,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其它经济组织,对当年新获“地理标志产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新获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0.5-1万元;对创建成为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初珍)
近年来,寿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健全五个体系、完善四项制度、创建一批品牌、确保质量安全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五个体系,夯实蔬菜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和分管市长任正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村一级明确村两委成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市、镇、村三级全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市、镇(街道)、村、户层层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责任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健全完善蔬菜标准体系。按照“完整、接轨、简便”的原则,围绕蔬菜生产、管理、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初步制定完善了新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三是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街道)、基地、加工企业、市场建立了蔬菜质量检测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交易、便于管理”的原则,对村头地边蔬菜交易市场按照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的“六有”标准,集中开展了规范整顿。对镇(街道)原有基地检测室又投资200多万元新上了28台高标准检测仪器,14个镇(街道)全部配备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四是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全市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五是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市政府从标准化生产技术引进、研发入手,与50多家科研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建成了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了中国农业大学寿光蔬菜研究院,研发了4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优良品种,推广新技术100多项,引进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蔬菜良种600多个。
二、完善四项制度,强化蔬菜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完善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制度。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镇(街道)包村、干部包农资门市部农资质量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政府对各镇(街道)下达检测任务,每月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200个,每年速测蔬菜样品不少于33000个。农业部门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信息,同时,建立了检测结果通报和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的追根溯源,坚决杜绝不合格蔬菜的产生。三是完善蔬菜基地认定、准出制度。由农业部门设立基地认定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坚决不予申报。加强对基地后期管理,建立指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产地环境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制度,所生产蔬菜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经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持质量合格证明上市销售。四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村头地边市场等市场和蔬菜销售组织、个体购销者等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凡无蔬菜质量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
三、创建蔬菜品牌,提升寿光蔬菜质量安全档次
一是合理制定规划。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要求,坚持“独、特”和具有不可复制性原则,充分挖掘优势农产品资源,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不断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目前已有325种农产品获得优质农产品认证,打造了“乐义”蔬菜等十几个知名商标。二是积极推广品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聘请专业公司对品牌进行设计包装,并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北京、上海、青岛、烟台等大城市农产品对接会,从2000年开始,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其它经济组织,对当年新获“地理标志产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新获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0.5-1万元;对创建成为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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