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质监局严查食品包装二度污染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伟)3月26日,洪湖市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对荆门市某彩印包装厂生产销售无证塑料编织袋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这是洪湖市质监局对食品包装材料通过登记备案发现案源进行无证查处第一案,也是该局自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以来处罚最为严厉的一个案件。
据了解,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食品包装市场混乱状况,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并在食品包装行业大力推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伟)3月26日,洪湖市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对荆门市某彩印包装厂生产销售无证塑料编织袋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这是洪湖市质监局对食品包装材料通过登记备案发现案源进行无证查处第一案,也是该局自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以来处罚最为严厉的一个案件。
据了解,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食品包装市场混乱状况,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并在食品包装行业大力推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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