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迅速开展清查瘦肉精专项行动
近期,广州市先后发生了多起因食用“瘦肉精”污染的猪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龙胜县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龙胜县工商局迅速部署开展清查瘦肉精专项行动,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关。要求切实加强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认真审查其生产与经营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进行注册登记,严把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前置许可或有关资质的一律不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是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注重加强与县卫生局、公安局、经贸局、渔牧兽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强大的联合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有效地狙击违法经营问题猪肉及猪肉制品行为。
三是加强市场巡查,保证猪肉质量。根据辖区猪肉市场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经营生鲜猪肉的小摊点、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增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认真查验上市猪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来源是否合法,凡发现销售注水肉、病害肉、未经检疫及不合格猪肉,强制退出,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3天内,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对辖区农贸市场的92户猪肉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如发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品,追根溯源,查明违法猪肉的来源渠道,并及时上报龙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严防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四是落实责任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对制度不落实的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进行处罚。
近期,广州市先后发生了多起因食用“瘦肉精”污染的猪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龙胜县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龙胜县工商局迅速部署开展清查瘦肉精专项行动,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关。要求切实加强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认真审查其生产与经营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进行注册登记,严把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前置许可或有关资质的一律不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是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注重加强与县卫生局、公安局、经贸局、渔牧兽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强大的联合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有效地狙击违法经营问题猪肉及猪肉制品行为。
三是加强市场巡查,保证猪肉质量。根据辖区猪肉市场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经营生鲜猪肉的小摊点、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增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认真查验上市猪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来源是否合法,凡发现销售注水肉、病害肉、未经检疫及不合格猪肉,强制退出,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3天内,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对辖区农贸市场的92户猪肉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如发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品,追根溯源,查明违法猪肉的来源渠道,并及时上报龙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严防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四是落实责任制度,完善长效机制。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对制度不落实的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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