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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整治销售“洱海鱼”行为--学习网

http://www.51xue.org.cn  2009/5/26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大理市整治销售“洱海鱼”行为

  为了维护洱海休渔秩序,保护洱海渔业资源,维护消费者权益。3月18日至20日,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工商局、洱海派出所、水利局渔政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对大理、下关两城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及沿湖周边农村集市、码头景点销售洱海鱼虾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2月1日至8月1日洱海休渔期间,禁止在沿湖集市、水产品加工厂储存、晾晒、加工和收售洱海鱼虾或用人工养殖鱼类冒充洱海鱼欺诈消费者。同时,禁止在沿湖集市、道路两旁粘贴、悬挂加工、销售洱海鱼广告。洱海鱼水质好、生态、味道纯正、食用可口,深爱广大市民喜爱,备受游客亲睐。宾馆饭店销售洱海鱼在一定程度上诱发和助长部分渔民偷捕,干扰洱海休渔工作。洱海鱼经济价值高,以人工养殖鱼冒充洱海鱼进行销售,欺骗了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

  此项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洱海周边集贸市场和道路沿线宾馆饭店销售洱海鱼虾的行为,联合执法组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3天的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共检查集贸市场15个,宾馆饭店210家,码头2个,取缔销售洱海鱼广告牌70块,查处销售违法(渔)网具店2家,对极个别销售洱海鱼虾的群众进行了教育,有力地维护了洱海休渔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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