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
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九)停车场管理守则
1、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2、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4、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小时。
5、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7、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占车位交费。
8、 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入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9、 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管理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十)保安员如何对大厦、商场、小区进行管理
1、商场公共区的管理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名表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的人员。
4)保安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营业柜内。
5)对租赁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厂家或个人在进出货物时原则上在晚上10点以后进行,否则保安员有权给予阻拦。
2、对停车处及“的士”的管理
1)大厦停车场交通、治安、收费均由保安部负责,任何车辆的司机都必须服从车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大厦停车场是收费公共停车场,只提供停车方便,不负责保管,只占位停车的车辆(排队候客的出租车除外)均应照章交费,乱停乱放的车辆酌情给予处理。
3)保安部派岗,只有经考核、结业并持有“调度证”的人员才有权对大堂前的客人用车进行调度。
4)出租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排队候客,不得乱停乱放或抢活拉客。
5)调度员不得与出租车司机攀拉关系、收受贿赂、提供方便,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6)凡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出租车司机,保安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甚至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7)保安员应维护好车场的秩序,看好停放的车辆,以防止造成损失。
8)遇有重大活动时,停车场中的任何车辆都应该避让活动的车辆,确保活动的安全。
9)严禁出租车司机使用大厦内部的电话或设施。
10)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及范围。
3、对商场突发事件的管理
1)保安部对火灾等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必须无条件的听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动。
2)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有责任立即报告保安部。
3)大厦如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伤员外,不得进入现场。
4)当公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保安员和员工应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