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购机补贴启动早落实快措施实
新春伊始,浙江省农机管理局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1月上旬完成了全省农机购置需求情况调查并开始接受农民的机具预订,2月上旬完成补贴目录内农机产品最高承诺销售价和经销商的确定工作,目前全省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确保2.4亿元中央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在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浙江省农机局又采取了十二项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加大实施力度,规范政策操作。
一是扩大补贴机具范围。突出粮油及十大农业主导产业,补贴机具种类已由去年的10大类32种扩大到今年的10大类57种产品。
二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由原来的本省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今年的本省籍农林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三是放宽购机补贴数量限制。鼓励工商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机作业、租赁等服务组织,大力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取消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可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制。
四是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对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再追加10(单机追加补贴限额1万元),引导农民加快报废使用年限长、性能低、油耗大、环保差的拖拉机,更新购买高性能农业机械,改善农机装备结构。
五是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购买水稻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烘干机等制约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的机械装备,在中央补贴标准30基础上再提高30,补贴额度达60,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配套解决。
六是保证政策实施时间。尽早出台政策实施意见和购机补贴产品目录,保证农民春耕生产前选择购买农机具。今年较去年可提前2个月出台购机补贴政策,从而保证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选择购买农业机械。
七是简化农民申购程序。进一步方便农民申请购买农业机械,对需求量大、销售价较低的小型农业机械,简化操作程序,允许农民申请后即时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减少中间环节。
八是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减轻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资金周转压力,加快中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争取做到每2个月结算一次。
九是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县(市、区)财政配套比例由40降低为30,从而更好地调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十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农、林、渔等各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购机补贴政策实施。
十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周活动,上下联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让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并尽快发布购机补贴产品目录。
十二是强化政策实施督导。2月下旬召开全省购机补贴工作会议,举办补贴政策操作培训班,提高农机管理部门政策操作业务水平。开发购机补贴管理专用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当前,浙江全省各地农民正踊跃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积极投身到农机春耕备耕工作中。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实补贴资金4500万元以上,预计浙江省全年农机购置补贴6月底全部到位,可拉动内需达9亿元。
新春伊始,浙江省农机管理局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1月上旬完成了全省农机购置需求情况调查并开始接受农民的机具预订,2月上旬完成补贴目录内农机产品最高承诺销售价和经销商的确定工作,目前全省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确保2.4亿元中央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在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浙江省农机局又采取了十二项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加大实施力度,规范政策操作。
一是扩大补贴机具范围。突出粮油及十大农业主导产业,补贴机具种类已由去年的10大类32种扩大到今年的10大类57种产品。
二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由原来的本省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今年的本省籍农林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三是放宽购机补贴数量限制。鼓励工商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机作业、租赁等服务组织,大力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取消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可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制。
四是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对本省籍拖拉机报废更新购买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再追加10(单机追加补贴限额1万元),引导农民加快报废使用年限长、性能低、油耗大、环保差的拖拉机,更新购买高性能农业机械,改善农机装备结构。
五是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购买水稻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烘干机等制约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的机械装备,在中央补贴标准30基础上再提高30,补贴额度达60,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配套解决。
六是保证政策实施时间。尽早出台政策实施意见和购机补贴产品目录,保证农民春耕生产前选择购买农机具。今年较去年可提前2个月出台购机补贴政策,从而保证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选择购买农业机械。
七是简化农民申购程序。进一步方便农民申请购买农业机械,对需求量大、销售价较低的小型农业机械,简化操作程序,允许农民申请后即时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减少中间环节。
八是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减轻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资金周转压力,加快中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争取做到每2个月结算一次。
九是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县(市、区)财政配套比例由40降低为30,从而更好地调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十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农、林、渔等各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购机补贴政策实施。
十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周活动,上下联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让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并尽快发布购机补贴产品目录。
十二是强化政策实施督导。2月下旬召开全省购机补贴工作会议,举办补贴政策操作培训班,提高农机管理部门政策操作业务水平。开发购机补贴管理专用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当前,浙江全省各地农民正踊跃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积极投身到农机春耕备耕工作中。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实补贴资金4500万元以上,预计浙江省全年农机购置补贴6月底全部到位,可拉动内需达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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