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执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
经公安机关查明,自200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其在广州某电讯公司工作的便利,将机主资料等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近万元。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实施后,李某某对其非法出售机主信息的行为并未收敛,其中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期间,李某某再次出售4份手机机主资料给黎某,黎某获取上述信息后转卖给私家侦探公司。6月1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呈捕,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