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以帮人骂人而获取数额不等的金钱。这种方式如今成了一些人谋生的“职业”。律师表示,代骂者和雇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天涯社区北京分论坛里,一个主题为“网络骂人/代骂人”的帖子格外引人注意。帖子的内容为:“如果你觉得某些人让你不爽,很想通过网络骂他,可找我们网络骂人,价格公道”。帖主写道他们有网络骂人软件,可以在网上群发骂人信息,当人们使用搜索引擎搜索时即可看到代骂的信息,他们也可出售该软件。由于帖主只留下一个QQ号,记者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网络代骂”,发现网上甚至有专业的“代骂公司”,但其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均已被删除。据了解,代骂服务最早出现于网络游戏中,玩家因游戏难免产生冲突,一些人便在网络游戏中做起“职业代骂人”,从而换取游戏中的钱币和宝物。后来,网络代骂渐渐从虚拟世界走向现实。
据了解,代骂公司的原则是只骂个人或者民企。使用QQ、电话或手机短信代骂,收费不等。电话代骂为每天10小时80元,每小时电话攻击不少于60次;短信代骂则使用群发器,每天50元,每分钟不少于5条。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夏祥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骂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收了钱,将骂人作为一种经营活动,就属于非法经营。代骂者和雇主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一般的骂人不构成犯罪,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此行为有可能涉嫌触犯《刑法》。”夏律师说,《刑法》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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