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档案解密
档案,直到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四十多年前的“文化大革命”中,档案一度成为重要的斗争武器,档案库也成为必争之地。
在档案开放的时间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所列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部分解密档案名称】
1.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对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在国内家属的处理问题
2.市人委关于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工作团(队、组)人员粮食补助和医疗开支的几项规定及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
3.市劳动局关于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两个工资支付问题的请示
4.全国总工会关于发送“支持合同工临时工参加‘文化大革命’的意见的函”
5.国务院关于各部门所属学校搬迁问题的通知、接管私立香山慈幼院的紧急请示及市人委的批复
6.北京市委、市档案局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确保档案机密的指示规定
7.北京市教育局1967年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大、中学生军政训练经费开支的规定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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