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
从事体育工作者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在体育竞技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体育运动已不再是少数剥削者玩乐与赚钱的工具,而是广大劳动人民生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强盛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体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主要是:
(1)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有为国争光的崇高理想和荣誉感;
(2)坚持刻苦训练,提高竞技水平,不怕吃苦,钻研技术,顽强拼搏,坚毅不屈,勇攀高峰,献身于体育事业;
(3)在比赛中正确对待荣誉和失利,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讲友谊,反对锦标主义,既能打胜仗,又不怕打败仗;
(4)讲文明,有礼貌,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5)树立集体观念和全局观念,反对以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不计名利地位和个人得失,不为金钱所动;
(6)光明正大,公正无私,遵守纪律,执行规则;
(7)在国际交往中,注意国格、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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