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中等职业教育理论教师
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专门从事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讲授政治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2)指导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3)组织指导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4)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5)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考试考核;(6)编写教案、讲义、教材;(7)进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
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专业从事实习教学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讲授实习课程、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文明生产知识;(2)示范、辅导实际操作技能,讲授安全操作规程;(3)考核专业操作技能;(4)编写实习教案、讲义、教材;(5)组织生产实习和实习教学研究。
其他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指未列入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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