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使用木材等材料,制作家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手工木工
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工具和机具,进行划线,锯割原木和板、方材并下料;(2)进行木制品零件的刨光、打眼、开榫、凿槽、裁口;(3)装配木制品,并进行砂光、涂腻、涂漆、雕刻、抛光;(4)保管维修工具、机具。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木工(13-001)
家具手工木工(18-268)
机械木工
操作木工机械,将木材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成品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木工机械,将木材加工成半成品;(2)根据需求,将木材半成品加工为成品;(3)对成品进行后加工处理;(4)维护保养加工设备。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木材制箱工(06-013)
木梭制作工(17-415)
木管制作工(17-417)
木管涂料工(17-418)
胶合工(17-419)
木锭制造工(17-420)
纹板制作工(17-421)
木配件制造工(17-422)
木针板制造工(17-423)
压缩木制造工(17-425)
成坯工(17-427)
制楦工(18-254)
木家具配料工(18-265)
家具机械木工(18-266)
木家具胶压工(18-267)
旋木工(18-269)
木制品涂饰工(18-270)
木容器工(18-271)
木铅笔板制造工(18-292)
木铅笔杆制造工(18-294)
精细木工
从事木质模型加工制造、木制品精加工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加工、制作木模、样模;(2)对木制品进行精雕细刻;(3)根据不同需要和要求进行特殊曲线、形状的加工;(4)维护保养工具、设备,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木模型工(09-010)
木雕工(18-367)
木质成品制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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