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兵器装备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装甲车辆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装甲车辆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装甲车辆及发动机总体系统;(2)编制装甲车辆及发动机制造工艺;(3)研究、设计装甲车辆三防和自动灭火、自动导航、隐身等特设装置;(4)研究、计算、设计装甲车辆装甲防护;(5)制定试验实施方案并组织试验;(6)编制装甲车辆技术标准,开发推广新技术。
火炮机械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火炮系统、随动系统和枪械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火炮、枪械;(2)研究、计算、设计武器随动系统;(3)编制火炮、枪械制造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4)编制火炮、枪械测试方法或试验程序,并组织实施;(5)制定火炮枪械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弹箭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商品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弹箭和制导兵器;(2)研究、设计引信;(3)研究、设计火工品;(4)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的加工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5)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实验和性能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6)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技术标准,应用推广新技术。
火炸药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火炸药、防化器材研究、设计、制造、分析测试、三废处理及专用设备设计技术开发等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单质炸药及所用原料的化学结构;(2)研究、设计发射药的配方;(3)研究、设计固体推进剂的配方;(4)研究、设计防化器材;(5)研究、分析、测试火炸药、防化器材的性能;(6)研究、设计火炸药专用设备;(7)制定技校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光电火控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军用光学仪器、火控系统、野战船指挥系统,战船术制导控制系统、激光仪器、红外仪器以及专用光学材料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的工程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设计与研制军用光学仪器,研究、设计工艺方案并组织实施;(2)设计、联调指挥系统;(3)研制火控系统、战术导弹系统并解决试制、生产、联调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4)设计与研制激光测距机、激光告警系统、航空激光制导炸弹系统以及红外热像仪;(5)研制和生产光学材料、微光夜视仪或主动红外夜仪;(6)研究、制定光电火失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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