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学校体育竞赛的必要性。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学校开展课外活动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三次以上的课外体育活动。
但是,长期以来许多学校的体育竞赛仅限于一年一次的以田径等竞技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且还难以保证。随着全民健身,素质教育等思想的深入,学校这种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运动会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教育思想的要求与发展,表现出诸多弊端。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难以保证,组织管理科学性差,效率底,对积极性调动不足,欠缺引导。有许多是学生自由活动或去做作业等其他"重要"的事,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1、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与学校应有的、已有的、有规律的体育活动时间安排不相付。
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举行一次以田径为主的综合型运动会。或秋季田径运动会春季球类运动会等形式。到了运动会前一段时间,为了班级的荣誉或自我表现,临阵磨枪,学生练习的积极性,自觉性高涨,班主任老师也作督促指导。运动会还远或结束后,则老师工作重心转移,学生趁机会不累着自己,把体育活动时间挪作他用,不主动去参加体育活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周至少两次,学生自由练习发展的时间也应有许多,但是,学生由于文化课时间紧,体育活动无组织、无任务、无场地器材等原因而无所是事。或学校开始有组织、计划,而无明确的目的任务,督促不力而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大好的体育活动时间浪费了。
2、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内容与体育的普及性特点相矛盾。
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全体在校学生,而学生与竞技运动员不同,他们参与竞赛重要的是培养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强化终身体育的观念,掌握并学会运用科学的锻炼身体的技能方法,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积极性休息,促进智力发展。从学校对学生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来看,也必须面向全体学生,通过竞赛来促进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更经常,更深入,更广泛的开展。当然,学校也有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任务,但那毕竟只是诸项任务之一,而且主要是针对少数体育尖子学生而言。而要发现有潜力的体育后备人才,只有在普及提高各项运动的基础上来实现。要发展有体育潜力的后备人才,在学校阶段也应是使他们真正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而技术水平越来越高的竞技项目作为学生竞赛的主要内容,所显示出来的乃是一种高水平运动的底水平比赛,并且学生的参与率很底。个别尖子有得天独厚的身体条件,加上常年系统训练的实力,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获得比赛的胜利。另少数有点积极性或老师强令参赛的也只不过是一个陪衬,再努力也是白搭。从而失去了参赛的信心和积极性。而对于更多数的学生,或做服务性工作,或当观众,场面特别冷清。而体育尖子在学习,纪律等方面也许差,真乃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人。使人们认为搞体育不好。诸方面原因还阻碍了学生体育兴趣的发展。学生乐的是在没有课堂约束的情况下休闲几天。这样的运动会,难以达到广泛健身的目的。
3、学校现行的比赛内容与体育的健身性要求相脱节。
在现在素质教育已深入人心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学生要学会健体,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增强学生的体质,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体育运动的能力和习惯。我国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也就是从中国的基本国情,社情和民情出发。以全民健身为核心,把整个群众体育工作涵溶进去,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广大学校作为全民健身的一个关键,应主动地将自身的目标与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相吻合,与社区体育,家庭体育,生活体育,康乐体育和终身体育等有机的结合起来。使普及了教育的学生不因体质衰弱而落伍于时代要求。更好的担负起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责任。不能因为学校体育生活而使学生留下再也不搞体育了的"誓言"。有调查显示有六成的大学生末养成体育运动的习惯,而其中有七成的是因为学习的压力而放弃了已有的习惯的。而能上大学的比例又有几成?大多数未上大学或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体育更没有习惯了,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教育者的反省,我们是在发展全民健身,还是在摸杀,压制学生健身需求的天性。
4、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不配套。
一些学者认为:学校体育必须在集健身、竞技、娱乐为一体的教学与相关活动中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我国学校中以基本体操、竞技体操、田径、三大球、武术等竞技项目为体育教学内容必将进行改革。曾有过的为什么学习推铅球?体育的基本与基础是什么?体育教学底水平重复等问题的讨论,都是体育教学内容改革的摸索。体育教学内容必将摒弃以往那种单纯以竞技项目为主的教材体系,代之以提高健身实效,培养终身体育意识,习惯与能力,贯穿娱乐体育与生活体育要求的新的教材体系。这是我国中小学深化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用这种要求去观察学校体育竞赛的内容与形式,很自然的会使人形成一种明显的反差。虽然多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提倡开展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但多停留在一般性号召上,缺乏有力的具体组织措施。未能形成规模和影响,而学校举办的较大型的竞赛,其内容不外乎田径,球类等,绝大部分的内容与形式没有跳出竞技体育的"围城",没有走出新路。当然,竞技运动项目中也确有一些为学生所喜爱,具有一定的健身价值的内容,可作为组织群众体育竞赛的基本内容,但是如果单纯将群体竞赛的内容局限于竞技运动项目,确实难以完全达到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的目的。而且不少项目限于场地与器材的要求无法普遍开展。这种竞赛内容与形式改革的滞后势必给学校体育改革的整体深化带来不良的影响。
5、现行的学校群体竞赛与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完全脱节。
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项目选择中没有吸收体育课考核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健身价值较高的一些简单易行的项目。体育课考核,达标测试多在课内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没有实行教考分离,促成了体育教师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和互相之间不信服、互相指责、破坏团结等消极影响。测试条件不标准,学生不重视,水平发挥不理想。更有甚者,由于领导和教师本身的不重视,而使"达标"活动陷于停止,就是要成绩也是随便写一些。由于中考体育的推行,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部评价仅限于体育中考一项,形成了新的应试教育。由于体育中考中有不正当行为,而使中考成绩也失去一定的信度。
二、学校体育竞赛改革的初步构想。
1、学校体育应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
竞赛参与不同于一般的体育活动参与,竞赛参与是全身心投入的一种参与,所以培养学生体育情感的效果要比一般参与活动好的多。平时的比赛,不仅参与人数多、受益面广、而且时间地点可以任意选择,场地器材可以交*使用。不受条件限制,举办容易。我们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多样性、经常性、小型性、趣味性、娱乐性、健身性、考核性的体育比赛活动,使体育竞赛与体育活动、体育课、"达标"等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紧密结合,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竞赛又能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情况进行促进、检查、评比、提高学生锻炼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