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重量、尺寸限制和封装要求
1.每件限重30千克。
2.内装易碎或流质物品的,每件限重10千克
尺寸限度
信函类 长度不小于324毫米,宽度不小于229毫米。
文件资料类 可用两层以上坚韧的牛皮纸包封或装入坚韧的包装袋、起墙袋交寄。厚度不超过100毫米,长度不得小于215毫米,宽度不得小于130毫米。
物品类 纸质包装箱,长度不准超过1050毫米,长度和长度以外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2000毫米。
特殊物品 需用圆卷形包装时,长度不小于300毫米,直径不小于60毫米。长度与直径的2倍合计不超过1040毫米。
封装要求
文件类
1.信封粘合处要牢固,在运输过程中不开裂。
2.厚度超过100毫米的文件资料,应用大小适用的邮政包装箱封装,并填充妥当。
3.需要捆扎的邮件,应先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牢固地粘贴在邮件上,再行捆扎。
物品类
1.除平整形纺织品及细小物品可装入标准特快信封内寄递外,一律采用邮政专用包装箱。
2.油腻、腥味和容易反潮的物品应先用塑料袋妥为封装,用热封压口(或用其他方法密封),再用邮政专用包装箱包装。
3.易碎物品,封装时应在内件之间及内件与箱板之间用柔软、轻质的填充物填塞妥当。
4.流质和易溶化物品以及着色干粉,应装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内。再装入邮政专用包装箱,箱内要用吸附性强的填充物填塞妥当,以备容器破损时能把流质吸尽或避免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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