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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将走向何方 各方人士激辩不休

http://www.51xue.org.cn  2007/6/7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继广东省轰轰烈烈的药品挂网采购后,湖北、河南等地纷纷效仿广东模式进行网上招标。

  2000年,药品招标制度开始在全国进行,该制度初衷是为降低药品价格、防止商业贿赂。然而,在过去的七年间,药品招标制度的弊端——药品中标后无人采购、惟价格论、药品中标即无人生产等问题纷纷暴露,因此取消药品招标的呼声也越演越烈。而卫生行政部门现推行的药品挂网招标办法后,业界也是一片哗然。

  我国药品招标将走向何方,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药品流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各方人士展开了激辩。

  挂网招标凸显三大问题

  “外商制药协会的资料显示,广东省一次挂网招标采购就收到了1200万元的药品招标采购费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说,这些费用包括招标报名费一个品规30元,中标费一个品规300元。如果药品中标了,在医院的交易还要按一定比例提成。

  王锦霞提出的仅是药品挂网招标中的一个问题。

  药品挂网采购模式最早出现在四川。2005年,四川省卫生厅把统一采购的药品信息挂在互联网上,制定出最高价格后,各药企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网络交易平台展开竞价,出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据悉,四川省卫生厅要求,以前招过标的药品,以上次中标价为限。而未参加招标的药品,专利药以最高零售价7。5折挂网,原研药和国内仿制药以最高限价6。5折挂网。药企不再通过中介公司,直接参与政府投标。这样带来的后果是,200多个外企的品种的药品无人投标。

  广东进行的挂网采购与四川做法基本相同,却遭遇到绝大多数投标企业放弃中标结果。尽管后来企业的集体上书,网上价格有所回调,但是近千种外资药企的进口产品没有应标。

  “挂网其实是网上限价。”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指出,挂网采购的确对压缩药品流通环节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一招标模式其实质是药品网上限价。周燕不明白,既然国家发改委已经颁布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等价格体系,为什么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再次来砍价。“这是否意味着,两部门政策相左?”

  而药品挂网采购最让人担心的是,药品价格降下来后,谁来保障药品质量?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发和开发行业委员会市场总监阙非指出,药品采购应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为原则。“一味的强调价格,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维持正常生产,要么停产、要么为降低成本低限投料,甚至弄虚作假。”他说。

  各方争辩不休

  针对药品挂网招标存在的问题,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制止以降价为主要目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周燕说,政府应对目录内药品合理制定价格,招标采购中允许适量的批量折让。而且,还要定位买卖双方,供应商才能依据买方的需求确定目标市场。她指出,医疗保险和政府采购应成为病患者权益的代表,即成为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实现谁买单谁做主。

  此外,挂网后,政府部门应明确采购数量并严格执行;简化招标程序,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周燕说,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药品价格监督委员会,也必不可少。

  阙非说,政府一定要强化“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以降价为目的的药品采购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建议,政府定价的药品不再设置采购限价,药品采购以合同为依据、批量作价。

  “网上集中采购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北京双鹤药业副总裁陈仙霞指出,企业对挂网采购里面的很多概念都不明白。比如,每个省都新设一个招标机构,还是落在卫生部门里?以政府为主导的挂网采购,政府是指谁?谁来网上集中采购?她希望,卫生行政部门能解释清楚这些问题。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也指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的确带来了三大问题。一是招标降低了各方收益,医院等各机构联合抵制药品招标。二是集中招标成本高。三是单一来源的药品、廉价药几乎无企业生产。

  卫生部将微调政策

  记者了解到,卫生部正着手拟写药品招标的调整方案。

  “由于正制定的医改方案包含了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内容。因此,近期招标政策不宜做大的调整,主要是微调。”王玉洵说。

  据悉,“微调”的思路是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即以政府为主导,弱化医院在采购中的强势地位;推行以省为单位,通过增加规模,降低成本,减少医院、企业的负担,同时有利于在全省统一药品价格;推行网上集中采购,主要是要解决信息和采购方式的公开透明,规范采购行为,便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王玉洵进一步解释说,“微调”包括三方面内容。

  集中招标采购的重点,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招标。她说,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连续20多次降低药品价格,绝大多数药品价格虚高的空间不是很大,而且价格基本稳定。有很多省在探索对政府定价的药品不进行招标,而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价格倒扣15%直接进行采购。因此,下一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重点将转向,社会反应强烈的药价存在虚高的药品。“应该说不再对全部药品集中招标,在招标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已取得共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重点,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监督。她说,卫生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要求搭建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平台,使药品采购行为公开、透明、规范,便于相关部门监控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的情况。

  “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仅靠招标一项措施是很难奏效的,必须相关配套措施共同推进才能取得好的成效。”王玉洵说,相关部门还要推进其他配套措施。比如,建立全国药品临床应用情况监测网络,确定医院使用高价药和低价药的合理比例,改变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建立临床紧缺廉价药品生产供应协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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