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在高院监察室监督员、高院执行局执行员、鉴定委托中心监督员的监督下,对下列标的物进行随机,现将结果公告公告如下:1、三亚市红旗路008号港湾公寓第二层房产,评估价:1386905元。中签机构: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2、三亚市红沙面积2071.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地上附属物,评估价:1443800元。中签机构:海南荣丰华拍卖有限公司。3、广东省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南海庄园354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价:3491037元。中签机构:海南银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4、海口市国贸大道王府小区王府公寓8层E座、10层B座房产,评估价:386569元;陵水县祖关镇政府大院旁的一套房产,评估价:147717元。中签机构:海南志和拍卖有限公司。另: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经委托法院审查批准,报本中心审核备案,如下标的为协商选定拍卖机构:1、海口市桂林洋农场开发区面积为:10725.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价:3233600元。协商机构:海南昌丰拍卖有限公司。2、文昌市清澜开发区高隆湾的面积为:45240.9平方米使用权,评估价:7648000元。协商机构:海南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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