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央视国际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在北京召开的“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呈总体下降趋势。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2001年至2003年受理的举报线索分别为194450件,149497件和143394件,呈明显下降趋势。“导致这一状况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群众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职能、监督对象等缺乏了解,对我国举报制度的程序、途径等还不熟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不健全,对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不力,也是导致群众举报积极性受挫的另一重要原因。”这位负责人指出,尽管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个举报人遭到迫害,就会给社会公众留下“举报人没有好下场”的印象,导致越来越多追求公正和善良的人因害怕报复而不敢举报。“如何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完善查办打击报复案件的工作机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是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工作中的一项重点与难点。”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与奖励的新机制,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上门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答复制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署名举报实行初查线索书面告知制度等,在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统计,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约有57%来自群众举报。“群众举报是我们党和国家依靠群众进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量源泉。我们将继续探索其他有效途径,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副厅长孙立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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