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科学研究人员 | 工程技术人员 | 购销人员 | 仓储人员 | 运输服务人员 | 体育工作人员 | 教学人员 | 购销人员

保险代理人的条件

http://www.51xue.org.cn  2007/5/22 源自:互联网 【字体: 字体颜色

A: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国人民行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B: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

  C: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实施。

  D: 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省级分行)对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E:《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持证人自领取《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未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其《资:格证书》自然失效。

  F:以下人员不得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一)曾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曾违反有关金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处罚者;
  (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者。
 

  相关链接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