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5,食品类价格同比下降1.3。
数据显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1.5。其中,城市下降1.7,农村下降1.0;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下降1.5;消费品价格下降1.5,服务项目价格下降1.4。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0.8,其中鲜菜价格下降4.9,鲜蛋价格上涨2.7。
一、食品类价格同比下降1.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13.5(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8.6),鲜菜价格上涨10.9,粮食价格上涨5.5,油脂价格下降24.3,水产品价格上涨3.4,鲜果价格上涨0.4,鲜蛋价格上涨5.5,调味品价格上涨4.6。
二、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2,酒类价格上涨3.8。
三、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2.3。其中,服装价格下降2.5。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3,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5.6。
五、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西药价格上涨1.1,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0。
六、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2.2。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9,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6.6,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1.6,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1.3,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上涨0.5;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8.7。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1.0。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1.6,文娱费价格上涨1.7,旅游价格下降4.6,文娱用耐用消费及服务价格下降10.1。
八、居住类价格同比下降4.0。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下降2.2,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7,租房价格上涨1.2。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8。其中,城市下降1.1,农村下降0.3;食品类价格持平,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9,衣着类价格下降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6,居住类价格下降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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