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纯粹逻辑观念
《逻辑研究》第一卷的副标题是“纯粹逻辑导论”,其宗旨是引入纯粹逻辑的科学,反对心理主义和相对主义。在心理主义看来,逻辑规律事实上就是经验的心理活动的规律。因此逻辑法则也应该由对心理学的经验科学研究来考察。胡塞尔认为,这种观念混淆了自然规律和逻辑规律。它没有把判断活动和判断内容区别开来。不可否认,判断的心理活动是受心理规律支配的,但判断的内容却并非如此,它不是意识的实在的组成部分。
例如,心理学家把矛盾法则的有效性解释为事实上人们不可能矛盾地思考。但是在胡塞尔看来,恰恰相反,我们可以否定矛盾法则,却不能否定心理规律。在经济学上,这就好像,你可以违背经济规律(只要你愿意这样做),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自然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经验无法为逻辑规律提供根据。
如果相反,逻辑规律依赖于人类的心理构成,那么,它的绝对有效性就会成问题。因为,我们永远无法保证这种心理构成不会发生变化。而这将导致相对主义。(罗素说,一只鸡将“主人出现”和“有东西吃”两件事联系起来,因为主人每天都会喂它,但这只鸡的推论,在主人宰杀它的那天彻底被打破了。)
胡塞尔认为,纯粹逻辑理论是一门理念科学。不管在现实世界中发生了什么,它们都保持着绝对的有效性。“真理本身”,正像逻辑规律一样,“不是悬浮在空中的某件事物,而毋宁说它是一种观念的、非时间性领域之中的有效性的统一体。”
于是我们看到,现象学心理学不是发生心理学,即涉及到对思维的自然规律进行研究的心理学,而是一种描述心理学,它仅仅纯粹地描述我们的意识领域发生了什么,以便从中抽象出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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