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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粮食局依法行政成为全国示范--学习网

http://www.51xue.org.cn  2009/5/26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凤台粮食局依法行政成为全国示范

  人民网安徽视窗讯近日,凤台县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暨建设粮食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全国共有32家单位获此殊荣,安徽省仅有凤台一家。至此,凤台县粮食局已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

  凤台县是全国生产先进县,200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55.2万吨,粮食收购量13万吨。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近年来,凤台县粮食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增设了政策法规股和行政执法股,所需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行政执法工作基本达到专人分管、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同时出台了《凤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凤台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凤台县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了《关于规范粮食监督检查人员行为的规定》以及监督检查人员“首问负责制”、“十不准”、“八严禁”、廉洁自律“十要”、“十不得”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凤台县在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新方法、新路子。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外,还出台了《凤台县粮食监督检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凤台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职责》,形成了权责明确、配合密切、部门联动的行政执法机制和全程监管体系。同时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200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收购资格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检查、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日常监管活动25次,有效地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保护了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该县还对辖区内粮食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完整的企业档案,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凤台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用分级监管办法》。将全县不同所有制度企业划分三大类:一类为国有粮食企业和省、市、县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二类为一定规模以上的民营粮食加工企业;三类为个体工商户。在加强分类监管的同时,试行信用等级的评定,评定工作由县粮食局牵头,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参加。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通过试行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评定,不仅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节约了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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