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学是研究地名的由来、语词构成、含义、演变、分布规律、读写标准化和功能,以及地名与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学科。
地名研究源远流长。中国古籍中不仅记载了大量地名,而且对许多地名的读音、含义、位置、沿革以及命名规律都有阐述。如东汉初班固撰写的《汉书·地理志》载有各类地名4000多处,并对部分地名的命名原由和名称演变作了说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记载地名 两万处左右,有语源解释的达2300多处。
不过,地名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十九世纪后期首先在西方发展起来,并出版地名学著作,建立地名研究机构。如1872年瑞士埃格利的《地名学》,1903年奥地利纳格尔的《地名学》;1890年成立的美国地名委员会,1902年成立的瑞典地名委员会,1919年成立的英国地名常设委员会等。早期的地名和地名学著作,都着重于地名的记述和语源考证。
二十世纪初以后,逐步转入综合研究地名的阶段。吉耶龙于1902~1910年出版《法兰西语言地图集》,图集显示了语言的地域分布规律,以及语言与地理之间的制约关系,促进了地名研究向地理学方向的发展。
1926年,法国多扎的《地名起源和发展》,提出用文化地理学的方法 来探讨地名的年代层序,认为古代文化,诸如经济发展、战争、民族迁徙等,常在地名中有所反映,通过一定区域内地名的历史特征,可以划分地名的年代层序。
中国自50年代末开始研究地名标准化,并从整体上研究地名的产生、发展和分布规律 。1977年成立中国地名委员会,1980~1985年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出版的著作有曾世英的《中国地名拼写法的研究》、褚亚平主编的《地名学论稿》等。
地名学的研究内容概括说有三个基本方面:语言方面、地理方面、历史方面。
地名由语词构成,从词汇学、词源学、语法学、语音学、语义学、文字学的角度,对地名进行语词分析,研究地名的语源、语音、含义、字形及其演变,有助于地名的正名、正字和正音工作。依据保留在地名中的古语成分,可以推论古语特征。对地名中方言词汇的研究,可以帮助确定方言的分布界限和词义。语言的民族性使地名研究为探索民族分布、迁徙、心理、习俗、信仰等提供资料。
地名是特定地理实体的指称,地名不仅代表命名对象的空间位置,指明它的类型,而且还常常反映当地的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对古地名的位置进行考证,以利用地名推测当地在历史时期的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观,研究区域的开发历史和地理演变等,都是地名学在地理方面的课题。在研究聚落起源方面,地名资料更有价值。对地方性地名通名的研究,有助于认识当地的特殊地理景观。
地名是时代的产物,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能保留较多的历史信息。通过研究地名可以说明许多历史问题,对研究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都有帮助。
地名学的分支学科有研究地名基本原理的普通地名学,包括研究地名的本质和功能、产生和发展以及分布的规律;有研究一定区域内地名的系统及其与自然、人文地理环境关系的区域地名学;有研究个体地名的地名考证学;有研究地名的语音、书写和译写标准化,以及地名储存、检索、管理的实用地名学。由于地名学自身的发展还欠成熟,上述分科还不成为独立的分支学科。
地名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综合研究法,但根据研究内容和目的不同,又有不同的侧重。如研究地名语源、语音和含义,重点采用语言分析法;研究地名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多采用历史比较法;研究地名现象的数量关系,多采用统计法;研究地名的分布规律和名地关系,多采用地理和地图制图法;实地调查法对解决文献中的疑难问题和收集地名语音、方言词义、民间词源等是必不可少的。整理古今文献中的地名资料,也是地名研究的重要方法。
对于地名学在科学中的地位,目前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地名是语言现象,因而把地名学纳入语言学的范围, 属于专名学的一个分支。部分学者认为地名是特定地理实体的指称,任何地名都有地域性的特点,应属地理学的分支。
一些学者认为地名是历史的产物,应属历史学的分支或是历史地理学的分支。还有的学者认为地名是人类文化的一个宝库,应属文化人类学的分支。诚然,名学与语言、地理、历史、测绘、民族、民俗、考古等学科有关,但它不是孤立地借助于一个学科的资料和研究方法就能取效的,考虑到地名学有自己的特殊研究对象—— 地名,并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方法——综合研究法。因此,不少学者主张地名学是一门与多种学科有关的独立学科。
地名学的研究意义在于:在对大量地名进行语词分析、沿革考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整体上探索地名的产生、发展及其分布规律,对于实现地名标准化,克服一地多名、一名多地、写法分歧、用字生僻、位置不清、类型不明等现象有重要意义;清理外来地名和含义不妥的地名,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以及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地名单一罗马化,有利于日益增多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的国际交流 ;通过地名与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对发展科学、文化、经济建设可提供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