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简介
2007/6/1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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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1954年2月8日生,江西省九江市修水人。研究生学历。
1974年至1977年在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年至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77年任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助教,年级主任,系团总支书记。
1983年任江西省委政法委调研室副主任。
1988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7年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12月任上海市纪委书记。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二级大法官。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编写有关死刑、刑诉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为我国研究死刑问题的第一本专著。
1974年至1977年在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年至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77年任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助教,年级主任,系团总支书记。
1983年任江西省委政法委调研室副主任。
1988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7年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12月任上海市纪委书记。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二级大法官。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编写有关死刑、刑诉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为我国研究死刑问题的第一本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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