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控制管乐作品的音色与力度
声部平衡及力度控制
管乐团的组成有三大部分,就是木管声部、铜管声部和打击乐声部。再具体一些是各个不同乐器的单声部,如单簧管声部、小号声部、萨克斯声部等。每个声部根据编置的大小,而数目不同。从音响上又分成又分成低音乐器和高音乐器声部。大号、长号等均属于低音声部;小号属于高音乐器声部;圆号则是中性,介于两者之间。同时圆号既属于铜管声部又属于木管声部,在许多重奏中这种情况最多见。
关于管乐团的声部平衡,是一个简单明了同时也比较复杂的问题。简单,是在于各个声部的分配状况和细节从总谱上看非常简单、清晰。但是,一合奏起来情况就会比较复杂了。这是因为由于各声部直至每个演奏者力度掌握的准确性都直接影响着整个乐团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指挥能够掌握住每个声部的力度变化,使全体演奏者在排练与演出时的效果相同,那么就会有很好的效果。所以再排练时,指挥需要更多的小声部训练,来检查演奏者们的力度,而且要对各个声部的力度变化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指示。这种指示不是一说即过,而是在每次演奏时都要注意听他们所演奏音乐的力度,其中要十分小心部分演奏员属于“激动型”,往往他们在排练时能够按要求去保证力度,而当音乐会真正开始后,随着音乐的变化,他们也推波助澜地使力度发展向不应该有的方向。
在大多数乐队中如果力度上有“Forte”(缩写是“f”)出现,往往演奏员会尽力演奏成较大的或过大的声音。其实,关于这个问题要根据音乐的要求有所判断,而不能见到“Forte”就很大声地去演奏,要知道在力度标记中,“Forte”只是一个中间量,在它的后面还有“ff”和“fff”。所以,对于“Forte”的掌握,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丰满,比较有力度。如果有一首作品中的一个“f”的力度是最大力度,那么,要判断这个作品在力度差别和力度要求上假如没有十分强悍的理由,则属于中性。如果作品中有“ff”,那么该作品就应具有强烈的震撼性。在掌握力度的尺度上,要有一个清晰的头脑来对乐曲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判断。
《拉德斯基进行曲》(老约翰·施特劳斯作曲)这首作品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见谱例1)全曲一开始时的力度为“f”,请大家回忆一下,再你们所听到过的音乐会中,当演奏这首曲子时(包括交响乐团)从一开始整个乐队就用了最大力度来演奏,也就是用“ff”来演奏。因为很多时候,这首乐曲被当作返场曲目来演奏,大家的情绪过于高涨了,没有冷静地对待这个问题。,再力度上就产生了错误,从音乐的开始就把听众的听觉推上了极限,这样一来就十分缺乏艺术享受,有点像起哄。而西方的乐队大多会比较准确地对待这个问题。这首乐曲是从“f”开始,到第四小节的最后一拍转成“p”,到了?号的前一拍才进行到了“ff”,使乐曲进入第一次高潮,给人一种起伏不断的感觉,并使人们能在听觉上有各种不同的感受,加上优美、活跃的旋律,才使这首作品得以经久流传,被人们所喜爱。
力度的掌握和变化是音乐家表现音乐的关键之所在。一般来讲,Solo部分中的“p”要比伴奏部分中的“p”强一些。如果在演奏中你自己是处在伴奏的位置上,即使力度是“mf”或“f”,你也要相对弱一些,以能听到旋律部分为准。
音色控制及声部间配合
作为管乐器,音色是非常重要的。音乐本身就是一门听觉艺术,所以音色应该是每一位演奏者所追求的事情。不管乐曲对力度有多么大的要求,作为演奏者自始至终要有一个流畅、饱满的声音,要做到“Never Force!”,这是西方乐团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意思是说:永远不要过分地强迫你的乐器,如果你过分地追求大音量,而且音质嘈杂(不集中),那就可以归纳到噪音部分中去了,也就没有音乐可言了。在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中你常会看到“fff”,实际这只是一种意图,是语言的表现方法,而不是要把声音吹破。只要用你所能达到的最丰满的声音并加上重音就可以了。
声部之间的配合,第一是节奏的敏感性,第二是力度的调整。节奏的敏感性是在同一个速度中,把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等各种音符的长短实值演奏得完全一致。如果各声部在演奏同一种节奏音型时长短不一,那就永远也合不到一块。 在力度上,就长号、小号、圆号三个声部的配合来说,如果是和声部分,低音乐器可以略多一些,高音乐器略少一些,这样的效果会更具色彩的丰厚性。在任何时候,处于伴奏的乐器要相应地减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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