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友简介
2007/6/1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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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友(1944.8 )男,汉族,湖北武汉人,
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63年9月至1967年9月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68年8月毕业待分配。
1968年8月至1976年3月先后在军垦农场锻炼,利川、潜江县公安侦察员、秘书股副股长。
1976年3月至1981年1月潜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1981年1月至1984年11月潜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4年11月至1986年5月潜江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
1986年5月至1987年11月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7年11月至1989年4月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9年4月至1997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11月明确为正厅级)。
1998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8年3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63年9月至1967年9月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68年8月毕业待分配。
1968年8月至1976年3月先后在军垦农场锻炼,利川、潜江县公安侦察员、秘书股副股长。
1976年3月至1981年1月潜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1981年1月至1984年11月潜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4年11月至1986年5月潜江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
1986年5月至1987年11月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7年11月至1989年4月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9年4月至1997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11月明确为正厅级)。
1998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8年3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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