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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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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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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创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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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都联合下发了开展“创争”活动的文件,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和各项保障机制。一些地方和行业把开展“创争”活动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许多基层单位将“创争”活动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由党政领导亲自挂帅,明确分工,指导督促,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推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创争”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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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圆满结束 | 更新时间:2007年8月16日 来源:指导小组办公室 | 2007年1月9日, 由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等十部委组成的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主持了会议。会上,全总宣教部部长谷常生汇报了2006年度全国创争活动的工作情况,并介绍了2007年创争活动的工作思路和要点。各部委的同志就2007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广泛研讨,就深入开展创争活动提出了积极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各评委在审看录像光盘和事迹材料的基础上,集中对各省(区、市)推荐申报的“全国学习型标兵班组”和“全国知识型职工标兵”的候选标兵班组和个人进行了认真的评审, 并在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全国学习型标兵班组”10个,“全国知识型职工标兵”10人。按照《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会上选出的“双十标”还要上报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 [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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