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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单位不按规定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单位长期不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若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倘若主动提出辞职,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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