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问与答]辞呈已批准我还要等30天吗?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我向单位递交书面辞呈后,单位第二天就批准了我办离职手续。我是否仍要等到30天后才能离职?如果现在就离职,是否等于被单位辞退?

答:劳动法规定,员工单方面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是为避免员工立即离职给单位带来经济、业务等方面的损失。如单位批准,相当于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意向,员工可以按双方协商的时间离职,不必遵守“30天”的规定。经批准离职,并不等于被单位辞退。不过,为以防万一,最好保留好证据,证明自己递交辞职申请的时间在单位通知离职之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