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及劳动部颁布的配套规章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其中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
(3)对生产、经济和工作千万的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其中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
(3)对生产、经济和工作千万的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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