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中华职工学习网首页 情景站 联系电话:010-68232149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结合实例讲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今报记者夏友胜/文沈翔/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单位不给签合同怎么办?今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后,读者打来的咨询电话就没停过。
昨天,本报独家邀请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尚文卿、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处处长徐立新、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赵万军和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诚,为您详细解读《条例》。

●单位不签合同得给双倍工资
【身边个案】研究生张兵在省会某高校教学快一年了,可学校以等正式编制为借口,未与他和10多名同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至今他的人事档案还不知最终该放到何处。
【对应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专家解读】在我省建筑、保险、餐饮等行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的举报投诉也在增多。以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将面临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麻烦”。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签合同可能丢“饭碗”
【身边个案】“单位不给签合同就得给双倍工资,那干脆单位让咱签也不签算了!”您可别有这样的想法。在郑州某食品公司工作的小赵就因为不签合同丢了工作。工作20多天后,人力资源部通知他去签订劳动合同,他不乐意:怕一签合同以后有好的工作机会就再也走不掉了,结果合同没签,没两天就被“炒”了。
【对应条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专家解读】这种现象不多,经常是单位不愿签合同。但是,如果在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
【身边个案】很多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永不会被解除的合同,老刘就是这么一位。上月,在单位干了10年半的他因一次失职事件被解聘了,他觉得有点冤,他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能解聘他了。
【对应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