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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谈新《劳动合同法》:我们连驴都没何谈找马

  2009/5/1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我的很多学生抱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次就业门槛提高,他们工作更不好找了。”在昨日的“羊城论坛”上,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表示,新法是部“骑驴找马”的法,可是大学生们觉得,他们现在连“驴”都没,何谈找“马”。

一开始发言,刘兴桂就半开玩笑地说,他是被学生们赶着来参加这个论坛的,主要是希望能帮他们说上几句话。“我现在压力也很大,校长说学生分配不好,明年就要减少招生或停招,这可关系到我的‘饭碗’。”刘兴桂称,法律专业的学生一般都是往公检法机关去,或者考司法考试做律师等,以前都很好找工作,但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说,实习可以,试用就不行,因为试用期满就要签劳动合同了。有些学生就碰到这种情况,试用半年马上就不要他了。学生们觉得,新法实施让初次就业的门槛提高,给他们找工作带来负作用。

刘兴桂表示,他讲课时分析《劳动合同法》的三个核心点就是规范、效率和保障,可是学生们说,这是部骑驴找马的法,现在我们“驴”都没有,上哪找“马”去?规范、效率在其次,我们最需要的是保障。

PK

新法让企业不敢储备人才

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表示,因为用工成本高,一般企业都不敢储备人才。他担心,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

“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企业不景气,资金、资源有限,这个时候招个大学生进来,什么都不熟,又要花钱培养,试用期完了马上就要签约。按新法要求,不签是不行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奇美经贸公司总经理赵刚表示,让没经验的大学生去创业不现实,他正在写一个议案,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措施支持企业招聘大学生,比如减免税收,提供社保补贴等。

企业不会试用完立马赶人

是不是真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不愿意给大学生实习机会或者试用期满就立马赶人呢?现场也有企业代表持不同观点。裕丰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黄克水说,企业既然花钱、花时间把实习大学生培养成熟手,肯定不会赶他们走的。同时他指出,现在大学生稳定性不够,总喜欢跟别人比,容易跳槽,心态不够成熟。

广州市总工会主席:新法确需打“补丁”

广州乃至珠三角劳资纠纷“井喷”也引发与会人士关注。据广州市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贤春透露,3月份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案子,档期排到今年12月份才能开始审理。

刘兴桂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受冲击最大的是中小企业,至少增加两方面成本。首先是经济成本,企业提出解除合同要赔钱。另外就是时间和精力成本,一个小餐饮店,5个员工和老板打官司,场场都要去,还要请律师,小老板扛不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也赞成给法律打几个“补丁”,填补一些现行法律的真空或者没有明确的地方。“在不违反劳动法等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前提下,地方制定一些补充性的法规,来应对现行的经济危机冲击及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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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仲裁办:就业再困难零工资也不合法

本报讯大学生就业紧张,有些企业便趁机打出“零工资”招聘广告。昨日,省劳动仲裁办明确表示:“零工资”招聘大学生不合法,一旦发生争议毕业生还可以向企业追偿,招用工要依法依规操作。

据报道,工作太难找,不少毕业生表示愿意“免费打工,以获得经验”。近日在广州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深圳某研究院声称“零工资”:招150名学士和硕士作为“储备干部”,待遇是提供本科生1500元/月、硕士2500元/月的生活补贴,但没有工资。工作一年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在职攻读该院研究生,两年期满考核优秀者可申请该院正式员工岗位或推荐至孵化和合作企业。

对此,省劳动仲裁办相关负责人称,不管是名义上还是事实上的“零工资”招聘大学生,都不规范。大学毕业生离开学校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是劳动者的身份,不管是否签合同。因目前大学生就业困难,毕业生可能暂时对“零工资”没意见,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毕业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仍可以追偿。如果劳动关系延续,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从第二个月起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因此,“零工资”存在很大的劳动争议风险。

记者朱丰俊通讯员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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