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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将从4方面整治非法用工

  2007/7/2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6月27日(周三)15:00,劳动保障部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的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参与专项行动。为此,我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给各级工会组织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坚持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要直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将参与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的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当地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二,以职工为本,突出重点,直接参与专项行动,要以农民工集中的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煤窑、小作坊为重点,按照方案要求,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对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进行系统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对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广泛的群众监督。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工会要承担起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及时提出意见,要求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应该及时提请政府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积极协助农民工追逃拖欠的劳动报酬,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工作。要帮助他们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确保他们安全顺利返乡,要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快捷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三,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把农民工组织起来。要针对当前县以下工会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大力加强县域工会工作,特别是要加大乡镇工会、村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网络建设的力度,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把广大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包括农民工中大力宣传劳动法和即将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工素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切实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下大力量把基层工会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四、建立职工维权长效机制,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的十项工作机制,实现对农民工的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团结动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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