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下发通知:让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引导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实施作好充分的准备。
就广泛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通知》在强调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的同时,还要求把《劳动合同法》纳入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并与学习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抓住《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地方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制度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履约率。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重抓好以工资、安全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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