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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知调整甲型流感防控政策

  2009/7/9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甲流轻症患者,在实行居家隔离治疗时,需有社区医生专人负责并加强随访和指导,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应及时转送至定点医院治疗。昨日,卫生部发布通知,明确甲流防控政策调整的具体要求。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卫生部正式调整甲流“围堵”政策,已实施两月的密接者集中医观也宣告终结。

  所有密接者不再集中观察

  通知中要求,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由卫生部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对无固定居所的人员,可在住地或指定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卫生部昨日首次明确了居家隔离治疗的条件。对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病例,要充分发挥基层疾控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中医药的优势,送医送药上门。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病例均需有社区医生专人负责,并加强随访和指导,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应及时转送至定点医院治疗。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医疗资源分布等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对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

  另外,卫生部要求对入境时的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卫生部门应在2小时内接运。

  首例死亡病例卫生部确定

  通知中表示,要将重症患者与其他患者分开收治,甲流重症病例仍要集中收治。

  各省(区、市)如出现重症病例,需由省级专家组负责会诊,制定诊疗方案,并每日向卫生部动态报告病情变化和转归。各省(区、市)首例死亡病例由卫生部专家组确定死亡原因,后续死亡病例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确定死亡原因。死于甲型H1N1流感或由其引起的原有基础疾病加重导致的死亡计入死亡病例统计。

  对此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专家组副组长徐小元称,由卫生部专家认定各省首例死亡病例,主要是可以对病死者情况进行研究,掌握甲流致死的第一手资料,以减少病死率。

  此外,卫生部表示,9月前安排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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