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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2007/7/24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2007年二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得这项殊荣后,天山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步。为此,记者近日专访了天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永民同志。

  “获得这项殊荣,对我们全院干警产生了极大的鼓舞!”随即,王永民话锋一转,说道:“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而不能代表今后。因此从今年年初开始,天山区检察院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周密安排。”在检察业务工作方面,今年是天山区检察院的“抓案件质量年”,年终要对各个部门进行评比,看谁办的精品案件多。队伍建设方面要围绕“创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这个主题,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队伍的素质。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天山区检察院办理批准逮捕案件500余件700余人;受理公诉案件800余件1100余人;反贪部门和渎检部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办案质量与往年相比有了很大提高。王永民欣喜地告诉记者:“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称的上优、良案件,没有发现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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