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电力企业上调电价当先过"三道槛"
近日,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上调电价。此举意味着,值夏季用电高峰来临的微妙时机,一场是否上调电价的博弈正在悄然展开。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煤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电力企业的收益也在不断增长,对电力企业上调电价的申请,国家发改委要“先观察一段时间,再审慎决策”。
在目前情况下,电力企业要求上调电价,公众感觉自然十分敏感。
我认为,在允许这些企业涨价前,必须先过“三道槛”。
第一道槛,是对其成本、利润的审计。电力企业原料的成本价是否真在上涨,其上涨是否已经影响到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进行审计。再有,以往的电力企业所取得的利润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降下来抵消这些涨价的因素,也需要审计。我们不仅要看到原料的涨价因素,还要看到市场和宏观调控中对于企业有利的因素。在批准涨价前,需要一个全面而公正的外部审计。
第二道槛,是对其行业工资、福利的审计与检查。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一些垄断行业将职工的高工资、高福利均纳入成本中,从而使得产品及服务价格趋高,这事实上是在侵蚀全社会的福利。去年,国家电网公司曾要求各单位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但事实上各企业是否执行了呢?这需要审计机关来进行审计和检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回答。
第三道槛,是价格听证。《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凡属《价格法》规定应该听证的,垄断行业产品、服务价格的上涨,应由垄断企业的代表、消费者代表和专家等多方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体现多方的利益平衡,不能让垄断企业主导定价问题,千万别把“听证会”开成“涨价会”,以至于“逢听必涨”。
如果能迈过这“三道槛”,那么,即使涨价,我想公众也能给以理解;否则,想涨就涨,如何给公众一个合法合理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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